12箱快递被送到垃圾场,超过保险价格的赔偿是怎样定义的?
北漂期间的12箱家当,花了800多元的运费却被顺丰快运扔到垃圾场,在丢失各种物品的情况下,由于货物保价的原因,更多只能赔偿2000元。近日,艺术界从业人员王先生与顺丰发生的一场快递纠纷引起舆论关注。
近日,王先生表示,在双方六次谈判失败后,将起诉顺丰。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他正在收集证据并找律师。
在双方调解过程中,如何补偿成为争议的焦点。围绕补偿的是保价服务。一方认为,根据保价规定,应支付的金额为2000元。但对方来说,顺丰有重大错误。
业内一些物流**表示,快递本身存在风险,消费者应该了解价格保护的权益界限。在法律人士看来,本案涉及的公司有重大过失,无权引用相关规定限制其赔偿责任。
十几年的收藏进了垃圾场。
经过十多年的北京闯荡,王先生决定到上海创业。六月六日,他通过顺丰将12箱个人物品从北京寄往上海。快件加保费共计829元。
王先生说,为了避免纸箱损坏或在运输过程中被打散,他还花了更多的包装费,让揽件员将12个箱子整体包装在一个托盘上。
但是,约定6月12日下午4点30分送达的货物被延迟了4个小时。收到货物时,王先生马上发现货物不在托盘上,箱子上也没有马克笔写的号码。箱子里的东西乱七八糟,不是原来的包装形式,衣服上有污垢,夹着碎纸、砂石、垃圾,四个箱子丢失了。
王先生表示,快递员在收到货物时告诉他,货物在仓库里时,绷带断了,货物洒了,箱子被重新包装。
但是在他反复追问之后,第二天早上,他才知道他的物品在12号中午被运到了垃圾场。后来,他赶到垃圾场,却被老板告知为时已晚,12号下午还可能找到什么。
据王先生介绍,丢失的四件物品包括他18年的手写日记、10年的手写笔记、设计草图、大量胶片、U盘、照片等,而且已经存活的物品部分也出现了损坏。
自六月十四日起,王先生踏上了维互权益之路,渠道有顺丰人工热线,派出所,反映热线等。
在初期与顺丰协商的过程中,王先生被告知按照保险价格价格的规定赔偿2000元。此事引起关注后,他与顺丰进行了6次面谈,但双方对具体赔偿金额没有统一意见。
王先生表示,尽管快递公司已经向他承认是自己失职造成的事故,但他认为,是顺丰的整体运作和管理出了问题才引发的事故。对于这一点,他提出了三个要求:请顺丰公开道歉;出具详细的事故调查书面报告;合理的赔偿计划。
7月9日,中国新闻周刊拨打顺丰人工客服热线,被告知双方谈判没有进一步进展。
近年来,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业务量更大的快递大国,但其投诉不断引起关注。
根据国家邮政局,2021年5月,用户投诉快递服务13455件,同比增长35.2%。
在黑猫投诉平台上,中国新闻周刊以快递丢失为关键字进行检索,显示字条总数为12823,涉事企业包括多家物流企业。
快递丢失造成的赔偿问题也多次引起争议。
2018年8月,大连的李女士通过德邦邮寄的15万元包裹被当作垃圾运往衣物回收中心销毁,并被告知可以获得300元的赔偿。
2019年3月,宿迁某大学毕业生将行李寄回老家,其中装有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行李箱丢失,损失约2万元,据说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,共计1088元。
2018年7月,南京市姜女士通过快递价值62万元的货物从内蒙古邮寄到南京,并选择了2万元的保险价格。结果货物意外损坏,维修价格为12000元。结果快递公司说只能赔偿389元。
业内人士:消费者要了解保价的权益界限。
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运单数据,他使用顺丰快递的大型服务,并购买了保价服务。
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,顺丰在其《电子运单合同条款和隐私政策》中注明了一项索赔规则,称保价服务系根据消费者声明的托运价值收取费用,并根据托运物的实际损坏价值进行赔偿。用户在理赔时需要提供托运物品的相关价值证明(如发票、合同、付款凭证等)。),如果托运物品的真实价值无法证明,不足的保价部分或超额保价部分无法得到赔偿。
有人认为,快递保价规定减轻了企业的责任,使消费者转移了部分权利,有霸王条款之嫌。
据中储智运总裁戴庆富介绍,快递业的大型企业基本上都建立了智能信息系统、流程和内部控制,严重的投递事故应该是企业末端管理的问题。但是,企业应该承担责任,积极妥善协商,以调查结果为处理依据。
他说,王先生遇到的投递事故很少。更大的困难是王先生如何证明发货的真实价值。
据戴庆富介绍,保价服务是法律认可的机制,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也要慎重,对于难以认可和不可挽回的风险应采取更安全的运输方式,保价实际上是消费者额外支付安全费用的,承运人应履行保价条款的义务,消费者应了解保价的权益界限。
一位接近顺丰的物流**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另一家公司告诉顺丰,他们不想要一票,让顺丰帮忙处理。那批货和王先生的货正好在同一个托盘系统,所以受了错伤。
以上**表示,快递服务存在不规范和风险是概率问题,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保险意识,这也是随后发生摩擦纠纷的重要因素,保险价格是索赔机制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快递物流行业在过去的十年里发展迅速,许多规定和法律跟不上市场的步伐。另一位不愿具名的物流**告诉中国新闻周刊。
他说:过去的一些诉讼,包括走法庭这一块,各地的法律判决结果各不相同,有时双方引用的法律也各不相同。据悉,目前对双方利益的划分基本上是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的。而且快递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行业,保价服务也是一项相对统一的规定。
上述**表示,监管部门或相关法律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,使一些规则更加细化,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索赔标准可以适当提高。否则,从长远来看,结果会对企业造成更多的损害,用户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。
法人:快递公司有重大过失。
对此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郭慧敏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,根据《邮政法》、《快递暂行条例》、《民法典》等有关规定,顺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作为快递公司的合同条款,保险赔偿具有法律效力。而且在顺丰的《电子运单合同条款》中,也有关于保险价格的规定。
根据以上规定,本案中王先生邮寄的私人物品、收藏品、日记本、手绘本、设计稿等物品价值难以核实,无法保证价格。但是她认为,以上规定本案不适用。
根据郭慧敏的分析,本案中,顺丰有明显的重大过失,无论是由于王先生的主观原因,还是由于物品价值客观不易核实,未能保证价格。如适用《电子运单合同条款》的有关规定,对王先生显失公平,顺丰无权援助上述规定,限制其赔偿责任。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伙伴、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在此事件中,顺丰将货物误送垃圾场,足以证实顺丰存在重大过失,应当按照具有特殊意义的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,而具有特殊意义的货物的实际价值需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、评估。如果有投诉,将得到法院的支持,并按照具有特殊意义的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。
赵良善表示,顺丰没有更快时间向王先生说明情况,错过了挽回损失的好时机,但也不会因此给予额外的惩罚性赔偿,因为顺丰把货物误送到垃圾场,足以认定为重大过失,需要根据丢失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,这已经是对顺丰公司的惩罚。与此同时,这种赔偿方案,也足以弥补王先生的经济损失,因此,不再需要额外的惩罚。
郭慧敏还认为,在此次事件中,顺丰虽然存在隐瞒事实,但并不构成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欺瞒,因此不适用惩罚性赔偿。
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,但很难确定赔偿金额。如果不能证明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,她说。